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随笔散文

法治应为坚守契约精神创造良好环境

时间:2018-01-29 17:30:41  来源:  作者:

本文首发民主与法制时报1月23日评论版,转载请注明

法治应为坚守契约精神创造良好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不仅在最初发布时引发一片赞誉,其反响更为绵延、意义更加深远,为中国经济全面深入发展增添了法治护盾,为参与中国经济全面深入发展的企业家们注入了一股动力。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社会财富、就业岗位、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者,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障与否,决定其投入经营的意愿态度,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程度。就此而言,最高法适时下发的文件不仅传递一种信号,也无异于给企业家们吃下定心丸。

 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种依法不仅仅应表现在立法、执法层面,也应当表现在政府作为市场平等主体时的守法层面,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更应成为遵守契约精神的示范者、带头者。然而,或基于新官不理旧账的理念问题,或因为地方账务情况,或因为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出现了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情况,严重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政商生态环境。

 最高法的文件着眼于营造法治环境,要求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对当事人提出的解除合同,让地方政府返还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合法请求,视具体案情依法予以支持。

 不仅如此,最高法的这份通知还将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延伸到刑事层面,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在处理企业犯罪中,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犯罪时,不得随意扩大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解释适用,防止经济犯罪口袋化。

 此外,最高法还瞄准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要求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维护企业家的胜诉权益,纠正涉企业家产权的冤错案件。种种举措不仅有助于维护企业家精神,也有利于贯彻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为重要的还在于,推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因此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上一篇: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下一篇:返回列表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 法治应为坚守契约精神创造良好环境
  • 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 每个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 房屋认购需要什么条件
  • 借款人去世,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 律师如何增加谈资?
  • 杀人凶手改判死缓
  •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 文字的力量
  • 被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