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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执法者不再无奈下跪 因为有法律为他们撑腰

时间:2018-01-29 17:09:04  来源:  作者:

作者:吕sir    来源:法制参谋




云南鲁甸警方 1 月 26 日消息,1 月 26 日,云南昭通鲁甸县委宣传部通报“围攻干警”一事 ,敦促不法者自首。24 日部分人员在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干警,辖区派出所所长现场下跪,喊“给你们跪了”。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1.24”妨害公务案件发生后,鲁甸县公安局及时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工作,经政策法律宣传、调查取证、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实施抓捕等相关工作。目前,有6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看到这则新闻,吕sir百感交集,一是很痛心,常言道:男儿膝下有黄金,是什么样为难的情境能让一名身为派出所所长的七尺男儿下跪?设身处地的想,下跪的所长一定很纠结、很无奈、很无助,一方面担心被围攻的战友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另一方面担心事态得不到有效控制,造成更大的损失。二是很欣慰,鲁甸警方及时采取了措施,迅速将涉案嫌疑人绳之以法,社会秩序得以恢复。


通过对这起事件的观察,吕sir有几点体会:


体会一:形势复杂多变,“小事情”可能引发“大事件”


不难发现,鲁甸“1.24”妨害公务案的起因源于“小事情”——即前去反映问题的群众程某某与几名到社区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的干部,发生了肢体冲突。如果事件发生到这,也许只能说是个简单的治安案件。但整个事件由于一个“突发因素”的介入发生了转变——程某某婆婆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于是程某某家属借题发挥,以王某某死亡与程某某在社区争吵有关为由,围堵社区办公楼,引起群众聚集围观,进而引发后来围攻、殴打处警民警并砸毁警车的案件发生。


看到这,吕sir想到了“蝴蝶效应”,即: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给我们的启示是,不要忽视“小事”、“小案”,因为当前社会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在处置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案事件过程中,很多突发的状况,会改变事件发生的常规轨迹,继而超出我们对事件的初始判断,给我们一个措手不及,最终,导致此类群体性案事件的发生。


体会二:警察在执法中既是“人”,又不是“人”


警察是“人”,活生生的人,因为警察只是一个谋生的职业,他们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生老病死,被打也会疼,受伤也流血,下跪也委屈;然而,在某种语境下,警察又不是“人”,公安机关(警察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每一名警察都是这个“国家机器”上必不可少的零件,他们在执法中代表国家,并依照国家法律履行警察职责。


体会三: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就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本月,公安部专门派出工作组看望慰问一线受辱受伤民警辅警,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为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是失职,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的没有支持和保护,同样是失职”。


公安部赵克志部长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中强调:“要加强民警执法执勤安全防护,研究制定民警依法履职免责、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依法查处暴力袭警、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警察依法履职,代表的不是他们个人的荣辱,而是国家法律的尊严,甚至可以说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就是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警界高层旗帜鲜明的为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打call,让广大公安民警倍感鼓舞和欣慰。云南鲁甸“1.24”妨害公务案恰巧发生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公安厅局长会议以及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势必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希望该案能够成为维护警察执法权威的典型案例,涉案人员得到应有惩处,国家法律的尊严得以维护。


冲锋在前,需要心中有使命。勇于担当,需要背后有依靠,愿执法者不再无奈下跪,因为有法律为他们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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